一直被资本市场忽视的大宗交易市场,突然间增加了超过1500家潜在出售方——大小非股东——其中隐含的投资机会已被一些敏感的券商察觉。
4月20日晚,证监会对外公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第三条规定,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券商的角色
实际上,早在大小非集中解禁之际,一些券商已意识到其中商机,纷纷试水股权管理,试图通过开展代客户减持服务开辟生财之路。
但证监会发布的《意见》似乎对这一业务造成了冲击。
“发展大宗交易市场对希望发展股权管理的券商有一定影响,一些可能会接受券商股权管理服务的潜在客户面前多了一个新的退出渠道。”申银万国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单尉良说。
但在单尉良眼里,这一损失不算太大。
“通过和一些大小非股东的接触发现,他们还是倾向于自己做减持。同时由于二级市场的不景气,与客户协商减持均价的难度增大,业务开展起来并不容易。”他说。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股权管理方面虽有冲击,但大宗交易市场可能的发展也为券商提供了其他机会。
由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的搜寻成本很高,合适的买家和卖家很难相遇,而券商因其投行资源优势,有天然的撮合成交能力。
“客户资源优势将使券商成为大宗交易市场上的主要中介人,”单尉良认为,“通过收取中间介绍费用赚取收入。
除了这一业务,在觉察到投资机会时,成为大宗交易中的直接参与者——买方或者卖方,从中直接套利或许更加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