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当前解禁“大小非”的流通方式,不利于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也不利于控制内幕交易,甚至加剧了内幕交易的可能性。市场上甚至出现部分上市公司的高管通过辞职取得变现权利。一方面,发起人、公司高管等人士是公司内幕信息的掌握者,如果没有设计好这些机构、人员持有股票的变现方式,很容易形成内幕交易,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公司的价值与发起人股东、高管的稳定和能力息息相关。如果主要股东和高管经常变动,将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利于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创造。
总之,大小非减持,一方面说明股市可能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高估,具有信息优势的股东急于变现;另一方面,也说明该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内部信息优势者能利用其信息优势获利。
巨额融资表面上是短期供求因素,但实质上涉及深刻的制度因素。为什么在国际上最昂贵的融资方式,在中国反而成为最廉价的融资方式? 2008年的平安融资事件,更是出现消息提前泄漏,在前期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在不公布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进行巨额融资。如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