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鞋业再整山河 汪海的敌人是他的门徒 (4)
2008-04-13 08:34:36 作者:台州城市网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 49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青岛市国资委发了一份关于双星集团西南地区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意见。此外还有由双星集团和成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还款协议》、《补充协议》各一份。
《还款协议》显示,国有资本整体退出西南各公司的改制方式是,将双星集团与双星西南各公司的关系界定为债权、债务关系。所有债务由改制后的新公司———双星集团成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债务总额为4973万元(不包括利息,当时的文件称其中的西南各公司负有2300万元的债务),需要在2007年12月底以前还完。
韩俊芝告诉理财一周记者,双星集团成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改制的时候由刘树立持股51%,马爱国持股49%。其中马爱国曾经在双星集团任职,先于刘树立来到西南。
而在《还款协议》的《补充协议》里继续表明,双星集团同意免收双星集团成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4年。双星集团同意免收双星集团成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区域内品牌运营费4年。对此,韩俊芝表示:“当时根本就没人想买。此外,当时双星的品牌在成都非常一般。”
《补充协议》还说:“对于乙方(双星集团成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亏损2300万元,并要求双星集团进行审计事项,甲方(双星集团)考虑到实际情况,为鼓励乙方尽快收回欠款,避免甲方国有资产的损失,不再重新审计,并同意免收乙方提出的2300万元亏损的利息。”
对于如何确定资产的价值,汪海表示:“在当时的环境下,全国范围内,几乎都是经销商说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所以才亏了3个亿。”
不过,韩俊芝表示,(青岛)国资委、双星集团都是派人去了成都的,该部分资产都是经过了国资委的审计的。
“如果真的可以这样处置国有资产,是不是表明汪海一直就是对国有资产不负责任。等于指控青岛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监管完全失控。”济南双星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运文给理财一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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